在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员工最容易触犯的刑事罪名之一。很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拿”了公司财物,本以为只是工作失误或民事纠纷,直到被刑事拘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本文通过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则真实判例,深度剖析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数额认定标准、自首情节的认定以及辩护要点,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参考。
一、案情回顾:从“店长”到被告人
被告人赵某,案发前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路某货运公司工作。自2009年5月起,赵某担任公司分点店长,主要职责包括代收客户货款。这本是公司对店长的信任,但赵某却在工作过程中,多次利用代收货款的职务便利,采用“每宗货单抽取几百元到一千元”的方式,将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9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2010年2月,赵某在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后逃离深圳。但逃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2011年1月29日,赵某主动向公司退赔了人民币3万元。2012年10月10日,赵某选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二、争议焦点:指控19万,缘何只认定9万?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职务侵占的数额认定存在明显争议。公诉机关指控赵某前后共侵占公司货款人民币19,7411元,而被告人赵某则辩称侵占数额只有9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定:虽然公诉机关指控侵占数额达19万余元,但综合全案证据——包括书证、证人证言等——能够支撑的数额仅为9万元。对于指控的9万元以外的部分,因缺乏书证或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支持,法院依法不予认定。
这一认定过程为职务侵占案件中常见的“数额之争”提供了重要参考。在职务侵占案中,举证责任在公诉机关,如果检察院无法提供完整的证据链(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结算单据等),法院只能就现有证据认定犯罪数额。
最终判决结果:
- 被告人赵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刑期自2012年10月10日起至2013年8月9日止。
- 开明的量刑与两个关键情节挂钩:自首 + 部分退赔。
三、深度法律服务解析:职务侵占罪的法律构成与量刑迷思
结合上述案例,我们以普通公众和当事人最关心的几个痛点——被拘留、退赔、自首、家属怎么办——为切入点,提供深度解析。
1. 什么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核心要件包括:
| 构成要件 | 实务解读 | |---------|----------| | 主体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不要求有正式编制,实际用工即可) | | 行为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经手、管理、主管财物的权力) | | 主观 | 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 手段 | 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 | 后果 |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
⚠️ 律师提醒: 很多员工认为“我只是挪用一下”“借来周转几天”,但如需了解“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可继续阅读下文。
2.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档次(深圳刑事律师特别提示)
根据最新施行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数额较大: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赵某侵占9万元,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基准刑期通常在一年以下至三年。由于其存在自首和部分退赔情节,最终仅判处十个月,属于相对较轻的结果。
3. 自首情节如何认定?
本案中,赵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被法院认定为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实践中,关于“自首”认定常见的争议点包括:
- 家属“送子归案”是否构成自首?(律师提示:实务中普遍认定“亲送归案”属于自动投案)
- 在单位报案后,民警打电话通知“到派出所聊聊”,自己主动过去算不算自首?(一般可以认定)
- 投案后只承认部分事实算不算如实供述?(核心事实需如实交代,具体数额的辩解不影响自首认定)
4. 退赔赃款的重要性
本案中赵某在投案前已退赔3万元,法院认定“退还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在职务侵财类案件中,退赃退赔不仅是悔罪态度的核心体现,更是法院决定缓刑、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当事人最关心的数字密码:
- 全额退赔 + 获得谅解 → 争取不起诉或缓刑的概率大幅提升
- 部分退赔 + 自首 → 可以争取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 家属代为退赔 → 同样有效,可由辩护律师协助完成。
5. “证据不足”是职务侵占案最有力的辩点
在本案中,法院对于证据不足的部分坚决不予认定,这符合“疑罪从无”、“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很多职务侵占案件,由于发案时间跨度长、经济往来频繁、部分业务依靠现金交易,侦查机关对具体数额的取证难度极高。
因此,辩护律师在会见时,需要细致核查每一笔指控是否有对应的物流单据、银行入账记录、客户签收单、公司对账单以及流水。 只要有某一笔指控的证据链断裂,就有机会通过“打掉数额”来降低刑期。
6. 家属必看:亲人被刑事拘留后,最有效的“黄金37天”
当家属收到公安机关的《拘留通知书》或被电话告知“人被带走调查”时,往往处于极度焦虑和六神无主的状态。这里给出深圳刑事律师最专业的紧急应对建议:
- 尽早委托专业刑辩律师进行会见:很多家属在拘留前期因为“再等等看看”或者“找熟人找关系”,白白浪费了黄金救援37天(拘留后到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37天)。律师的及时介入,可以了解案情、安抚情绪、提供法律帮助,并尽早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或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
- 切勿盲目“捞人” :在实践中,很多家属因“病急乱投医”而遭遇诈骗,导致人财两空。
- 认真配合退赃退赔:数额相对较小、认罪态度较好的,在拘留期间全额退赔并取得单位谅解的,有很大概率在检察院批捕阶段被“以无社会危险性”为由不予批捕,从而成功取保候审。
四、办案经过的显微镜:从羁押到判决
为了让读者对刑事案件程序有更直观的认识,笔者将本案的关键时间节点进行了梳理:
- 2012年10月10日:赵某主动投案并被羁押。
- 2012年10月19日:被刑事拘留。
- 2012年11月21日:被正式逮捕,羁押于宝安区看守所。
- 2013年7月2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赵某虽然在2010年2月就离开了深圳,但最终仍于2012年选择主动投案。侦查机关对于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在逃人员,通常会通过网上追逃等方式抓捕。因此,自首是悬崖勒马的最佳时机,也是刑辩律师劝诫在逃人员用的最多的“救命稻草”。
五、关于此案的合规风控反思
作为经营者或企业管理者,本案同样给予诸多警示:
- 财务与业务分离:像这种“店长代收客户货款”的岗位设置,存在着极高的内部人控制风险。
- 不定期审计与抽盘:公司应重视对分点、门店的资金流水进行突击检查和电话回访客户。
- 证据保留意识:不少企业案发后因证据留存不善而导致“有苦说不出”,只能眼睁睁看着部分犯罪数额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被追诉。规范的单据管理不仅是企业运营的基本功,更是将来刑事维权的关键。
六、结语
职务侵占案件的主体往往都是一线员工或中层管理者,一纸判决不仅仅是刑罚的宣示,更是对人生轨迹的彻底改变。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法律对自首者留有“后门”,对证据不足者严格把关,但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绝不姑息。
如果你或你的家属正面临类似的困境,请务必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
博超,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
附:职务侵占罪相关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深圳地区刑事法律服务)
问:我在深圳福田区一家科技公司做销售,利用职务便利私吞了客户打过来的货款8万元,已经被公司发现,公司说要报警,我现在该怎么办? 答:建议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主动向公司坦白并全额退赔,争取公司出具谅解书,这是避免刑事处罚或争取不起诉的最佳方案。因为深圳地区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6万元,8万元已达刑事追诉标准,一旦立案,公司无法撤销案件(公诉案件)。
问:我弟弟在深圳市南山区某物流公司工作,因为侵占公司代收货款被关进南山看守所了,金额大概15万,我们家属能做什么,能取保候审吗? 答:建议家属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到南山看守所会见,了解具体案情。15万在深圳属于“数额较大”。如果家属能积极代为退赔全部赃款并获得公司谅解,结合认罪认罚,律师可以在拘留期间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或者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争取变更强制措施。
问:我在深圳宝安区一家工厂当主管,把公司的废料偷偷卖掉了,获利4万元,这算职务侵占罪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包括生产废料)非法占为己有,属于职务侵占行为。但深圳地区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6万元。目前你获利4万,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建议你尽快将款项退还给公司,避免后续因累计数额或引发民事纠纷而给自己带来更不利的后果。
问:我在深圳市龙岗区被公司控告职务侵占,但公安已经立案了,公司指控我侵占21万,可实际我真正拿走的只有大概7万,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答:职务侵占的数额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详细比对每一笔被指控侵占的资金流水、出入库单据等客观证据。像本案中的赵某一样,如果公诉机关指控的21万中,有14万没有书证或证人证言证明,法院就会依法不予认定,最终只按有证据的7万来定罪量刑。
问:我在深圳罗湖区一家贸易公司工作,利用职务便利帮客户代收货款时挪用了几万块去赌博,现在钱输了还不上,如果公司报案,定性会是职务侵占还是挪用资金? 答:两者的关键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你只是暂时挪用、打算归还,且账目上有挂账记录,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但将代收货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或者通过涂改账目、伪造单据等手段让公司无法察觉款项被拿走,更容易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从而以职务侵占罪定罪。数额超过6万元即构成犯罪,建议你和家属尽早筹措资金退赔。
问:我是深圳盐田区一家超市的收银员,每天会经手营业款,我在收银时少入账多拿钱,差不多攒了8万块,现在老板查账查出来了,我会被判几年? 答:收银员利用收银职务便利,将营业款据为己有,属于典型的职务侵占。8万元在深圳属于“数额较大”,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能够在起诉前退还全部款项,并且认罪认罚,在深圳地区有很大希望争取缓刑。但如果数额巨大(超过100万),则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我在龙华区一家公司做财务,实际侵占金额是11万,但公司要求我写了一张“欠款20万”的借条才同意出谅解书,请问这对我有影响吗? 答:在实践中,公司利用优势地位要求员工多写欠款或赔偿协议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多出的9万元,如果公司据此主张,可能引发民事纠纷。但就刑事部分而言,法院会依据客观证据来认定犯罪数额,而不会简单依据一份借条来认定。建议你在律师的指导下与公司协商,签署协议时注意明确款项的性质,避免在刑事判决中产生被动的“自认”后果。
问:我朋友在深圳光明区因为职务侵占罪被判了三年,已经服刑一年了,但他觉得判决太重,现在还能上诉吗? 答:判决生效后不能再上诉。如果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以依法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请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不过,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务必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这是救济权利的关键期限,家属应特别注意死守期限。
问:我是一家深圳公司的老板,发现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约10万元,目前证据确凿,员工也承认了,但又没钱退赔。如果不报警,让他继续在公司打“欠条”还债可以吗? 答:从企业风控的角度建议您不要“私了”。职务侵占属于公诉案件,如果数额达到6万元立案标准,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手段追赃。虽然员工没钱退赔,但刑事判决的追缴程序具有国家强制力。如果放任不管,不仅没有威慑力,还可能让其他员工效仿。此外,如果公司管理人员发现员工犯罪而不报案,还可能面临内部合规审计的风险。
问:我在广东省惠州市出差时,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深圳警方跨市拘留,为什么不是惠州公安管? 答: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公司在深圳登记注册,且侵占行为发生在深圳的分点或通过深圳公司账户操作,深圳警方就有管辖权。跨市拘留是合法的异地抓捕行为,家属无需对办案单位权限产生质疑,应尽快前往羁押地(通常是案发地的看守所)进行律师会见与法律帮助。
问:我在深圳坪山区任职销售经理,应公司要求,与客户谈好回款后直接打入我私人账户再转给公司,我为了个人周转压了3个月的货款没用,后来公司发现了,说我职务侵占10万元。我很冤枉,我只是想晚点给,不是想占为己有,这有区别吗? 答:您描述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定性为挪用资金罪的风险较大,与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故意上不同。构成职务侵占罪要求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比如携款潜逃、做假账掩盖等。仅仅因为资金周转压力而暂时占用,且没有平账、销毁单据的行为,通常更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但无论是职务侵占还是挪用资金,只要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均构成刑事犯罪。您的情况不容乐观,建议尽快筹款归还,并让律师介入沟通,争取以较轻的罪名或情节处理。
问:我在深圳,老板说只要我肯退赔,并且按他写的“认罪书”签字,就不报警,我该不该签? 答:要非常慎重。刑事案件的立案权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如果数额已达到立案标准,公司是不能“私了”的,但其不报案的决定会直接影响公安的立案。签认罪书是你自愿承认侵占事实的证据。建议您先咨询律师,核对认罪书的内容是否与客观事实相符,特别是涉及的金额。不要因为害怕而盲目签字,以免数额被扩大,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问:我在深圳某公司做前台,公司控告我职务侵占罪,说我没有及时将客户快递代收货款上交,但那些钱我都是交了房租和生活费了,大概累计了6.5万,这个金额会判实刑吗? 答:6.5万元刚刚超过深圳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6万元标准。法定刑期在五年以下。鉴于金额不大,如果您能认罪认罚,并尽量由家属帮助将6.5万元退还给公司,争取公司的谅解,在深圳地区争取缓刑或拘役的几率是比较大的。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时,抓捕和批捕是常态,有律师介入去沟通取保,情况会好很多。
问:我的案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一审认定我职务侵占数额巨大,判了六年。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大吗? 答: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100万元以上,法定刑期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一审判决后,二审法院会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如果一审在证据采信上存在瑕疵,或对数额的认定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二审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是存在空间的。建议您委托具有丰富刑事二审经验的律师阅卷,寻找突破口。
问:我在深圳一家公司做采购,供应商给的回扣算不算职务侵占? 答: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取供应商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司法实践通常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如果是把公司支付的货款通过虚报价格的方式截留,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关键看财物的来源是交易相对方还是本单位。如果金额达到6万元以上,都会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
问:我已经从深圳的公司离职两年了,现在前东家报警说我职务侵占,我该怎么办开具无罪证明? 答:首先,职务侵占的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确定。如果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五年,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如果公安已经立案则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前东家现在报案,如果案件仍在追诉期内,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的。建议您主动联系办案单位说明情况,或委托律师代为沟通。离开公司时的交接单、离职证明、以及能证明离职后没有参与公司业务联系的证据,都可以提早固定,用于证明相关资金往来与您无关。
问:深圳的工作不好找,如果被判了职务侵占罪,对以后孩子考公务员有什么影响? 答:影响很大。刑事犯罪记录(案底)不仅影响本人的职业发展,在子女报考公务员、参军、报考军校警校等政审环节,均会因家庭成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受到不利影响。这是很多职务侵占案件当事人最大的痛点,也是往往到判决后才后悔莫及的地方。因此,对于数额刚过线的案件,争取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是辩护的重中之重。
问:我在深圳机场附近一家电子厂做拉长,利用职务便利经常把仓库的电子物料夹带出去卖,累计金额达到了4万元,现在被发现了,公司要求我赔偿15万,否则就报警。我怎么办? 答:4万元未达到深圳职务侵占罪6万元的刑事追诉标准,公安机关可能不予刑事立案。建议您将退赔金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只退实际侵占的4万元),如果公司执意索赔,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对于公司以报警相要挟索要巨额赔偿的行为,您可以保存证据并提出异议。但如果公司内部审计发现你还有其他未暴露的侵占行为,累计金额可能超过6万,刑事风险依然存在。
问:深圳龙岗区的企业报案材料需要准备什么?我想举报我的下属。 答:向公安机关报案职务侵占,通常需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明、被控告人的身份信息及职务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公司章程、财务制度、能够证明财物属于公司的凭证、以及能够证明侵占行为的单据、账目、银行交易记录等。证据越扎实,立案的成功率越高。建议贵公司在报案前先进行内部核查并固定证据,必要时咨询刑事律师出具报案法律意见书。
问:请问深圳中级法院的刑二庭是专门审理职务侵占的吗? 答:在法院内部分工中,刑二庭通常负责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包括职务侵占罪。但基层法院(如宝安法院、龙岗法院)的刑事案件一般由刑事审判庭统一审理。如果案件在深圳中院审理,通常属于重大复杂案件或二审案件,刑二庭审理的概率较大。如有具体案件,建议关注法院内部的部门设置和法官的审判特长。
问:家属在深圳请律师打这类职务侵占官司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答:深圳地区的刑事律师收费因阶段不同而有差异。侦查阶段(会见、申请取保)一般在2-5万不等;审查起诉阶段及一审阶段的代理费通常在5-20万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涉案金额、案件的疑难程度及律师的执业经验和资历。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家属,可以查询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是否符合援助条件。切记,不要因为节省律师费而错过黄金救援期限。
问:我在深圳一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但职务侵占是下面一个股东干的,我需要负责任吗? 答: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参与、指使或默许该股东的侵占行为,且公司财物被侵占也是法定代表人不愿看到的,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代表,往往会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并需配合提供相关财务凭证。建议在配合调查的同时,明确自身在案件中的角色,防止被卷入口供的漩涡。
问:被职务侵占的公司是否可以查封犯罪嫌疑人的房产? 答: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财物。如果房产是用违法所得购买,或者有证据证明涉案资金流向该房产,房产可能会被查封。如果房产是合法购买且与案件无关,原则上不应当查封。对于被查封的房产,家属应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异议并要求解除超范围查封。
问:在深圳,职务侵占案中公司倒闭了,员工的钱是不是就不用还了? 答: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分离的。即使公司注销或倒闭,检察院依然可以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笔“侵占”的款项属于单位财物,是犯罪事实的一部分,属于赃款。刑罚执行完毕后,仍然存在民事追偿的程序。所以,不存在公司倒了就不用还钱的说法。
问:我在深圳一家培训机构上班,收了学生家长的学费没有上交给公司财务,有22000元,我存在个人微信里了,现在公司说要报警。这算什么罪? 答:22000元尚未达到深圳办事职务侵占罪6万元案件的立案标准。如果公司报警,最多可能导致行政案件处理或民事起诉。但如果你利用这种手段多次作案,累计金额超过6万元,一旦查实,公安机关可以将多笔数额累计计算,达到立案标准后侦查。建议你现在立即将款项归还给家长或公司,即刻止损。
问:深圳的看守所里,涉嫌职务侵占的羁押人员能取保候审吗? 答:能否取保候审主要评估两个风险:一是社会危险性,二是是否会干扰诉讼。职务侵占属于经济犯罪,如果涉案数额较大,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且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成功率相对较高。但需要家属和律师共同努力,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前,提交丰富的证据材料进行沟通。
问:我在深圳一家上市公司工作,职务侵占罪被判刑后,我的股权激励和期权会被没收吗? 答:刑事判决中的没收财产仅限于个人合法财产中用于犯罪的工具或违法所得。与犯罪无关的期权和股权激励,原则上不属于没收的范围。但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会规定,员工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有权无偿收回尚未行权的期权。作为离职或解雇的条件,相关权益可能存在巨大的损失风险。
问:在深圳,一旦职务侵占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还能做些什么? 答: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全部案卷材料。通过阅卷,律师可以寻找证据上的破绽,特别是针对数额认定的矛盾点,向检察院出具《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或《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如果证据确实充分,还可以和检察官沟通认罪认罚的具体量刑建议,争取一个相对较低的刑期。相比侦查阶段的“盲盒”状态,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的黄金阶段。
问:我和他是介绍人介绍认识的,有个深圳老板说他有个案子,想找律师写一份刑事报案书。帮他写一份职务侵占的报案书多少钱? 答:撰写法律文书在律师服务中属于较为基础的业务。深圳地区此类代书法律文书的费用通常在3000元至10000元不等,具体视案情复杂程度而定。但必须由执业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起草,避免出现不符合立案标准或主体错误的情况。
问:刑事案底会伴随终生吗?在深圳有没有前科消除的制度? 答:我国目前没有前科消除制度。刑事犯罪记录会永久保存于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系统中。在深圳这样竞争激烈的城市,无犯罪记录证明是许多求职、入户、出国的刚性需求。所谓的案底,会影响个人的征信、贷款、就业、子女教育等多个环节。面对现实,案件当事人应当把精力放在争取在侦查阶段不起诉,消灭案件上。
问:我在深圳一家小型五金厂上班,我拿了老板放在办公室抽屉里的两万块钱,算职务侵占吗? 答:这个情形不属于职务侵占,更可能涉嫌盗窃罪。职务侵占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比如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如果你不是管理人员,也没有分管该财物,仅仅是趁办公室没人将老板私人抽屉里的钱拿走,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虽然金额只有2万,未达到深圳盗窃罪数额较大(通常3000元)的标准,但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可轻视。
问:我想举报深圳某村股份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他又不是国家公务员,他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答:村股份合作公司的董事长属于公司、企业人员。如果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6万元以上,依法构成职务侵占罪。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纪委和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也会高度关注。你可以携带相关线索材料到公司注册地或经营地的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报案。
问:我的亲属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羁押在深圳第二看守所,家属能给他送什么日常用品进去吗? 答:看守所一般不为在押人员转送现金、衣服、食品等物品。家属可以到看守所接济窗口为在押人员存入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用于购买日常用品),具体金额和办理流程需咨询看守所或查看其公示。建议在存钱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避免因违规而导致财物被没收或影响在押人员的管理等级。最重要的事情,依然是尽快委托律师会见,让亲人获得心理安慰和具体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