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发布时间: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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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法证据排除:辩护律师实操四步法指南

刑事辩护中,证据是定罪量刑的基石。成功排除非法证据,往往能直接扭转案件走向,实现无罪或罪轻结果。本文聚焦非法证据排除的完整实操流程,帮助辩护律师精准发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一步:识别与锁定非法证据

1. 明确非法证据类型

  • 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获取的供述
  • 暴力、威胁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 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如无搜查证、未见证)
  • 非法拘传、非法搜查、非法扣押所得证据

2. 收集线索与初步证据

  • 调取入所体检记录:重点检查体表伤痕、异常血压、心理状态记录
  • 申请调取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比对时间、地点、人员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中断或剪辑
  • 收集同监室在押人员证言:了解当事人曾遭刑讯逼供的细节
  • 提取当事人陈述:详细记录被讯问时的时间、地点、方式、具体威胁内容

第二步:撰写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

格式要求: 标题为“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书”,写明案号、当事人、申请事项。

核心内容:

  • 线索来源: 具体指出非法取证的时间、地点、人员(如“2023年3月5日21时,在某派出所审讯室,侦查人员李某、王某对当事人进行殴打…”)
  • 法律依据: 引用《刑事诉讼法》第56条、《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 证据目录: 附上体检记录、录音录像调取回执、证人证言等
  • 申请事项: 明确请求排除的具体证据名称(如“排除被告人张三2023年3月5日所作的全部有罪供述”)

第三步:庭前会议与庭审中的启动

1. 庭前会议提出

  • 在收到起诉书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证据
  • 请求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专门就非法证据排除进行审查
  • 若法院未召开,可在庭审开始前当庭提出

2. 庭审中的举证与质证

  • 举证阶段:由辩护方提供初步线索(不需达到“确实充分”标准,只需“合理怀疑”)
  • 举证责任转移:一旦辩护方提供线索,举证责任即转至公诉方,需证明取证合法性
  • 质证要点:公诉方常以“情况说明”“同步录音录像”证明合法性,需重点审查:
    • 录音录像是否完整、无中断
    • 情况说明是否有侦查人员签字、单位盖章,是否与其他证据矛盾
    • 调取证据的时间、地点是否与笔录记载一致

第四步:应对法官的驳回与不利决定

1. 当庭驳回的应对

  • 申请复议:当庭提出复议,要求法庭记录在案
  • 请求延期审理:若证据尚未调取,要求法院依法调取
  • 上诉理由:将非法证据排除被驳回作为上诉理由之一

2. 一审未排除的策略

  • 二审继续提出:一审未排除的,二审仍可申请
  • 申请再审:若二审维持原判,可依据“证据不足”或“新证据”申请再审

补充信息与行动建议

难点提示: 实践中,法院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启动率不高,关键在于辩护律师能否提供“具体线索”。建议提前准备书面材料,避免仅口头陈述。同时,善用庭前会议,争取法官在庭前形成初步判断。

成功案例参考: 某职务犯罪案,辩护律师通过调取讯问录音录像,发现其中一段无声音,结合当事人入所体检记录中的“轻微挫伤”,成功排除全部有罪供述,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

下一步行动:

  • 立即整理当事人被讯问时的所有细节记录
  • 向办案单位申请调取全部同步录音录像
  • 查阅当地法院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裁判规则,调整策略

作者:博超,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